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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七纪检组监察室2016年工作要点
2017-10-13 15:32  

 

    2016年,派驻第七纪检组监察室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转职能、转作风,牢固树立监督者的角色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业主,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督促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教育监督
    1.督促抓好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督促驻在部门单位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持续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通过知识竞赛、以案说纪等宣传教育活动,真正把两项法规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中。
    2.组织有针对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大力开展正面典型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贯彻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的意见》,根据行业、领域、岗位特点开展个性化廉政教育。协调组织驻在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测试活动。
    3.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督促和指导驻在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典型案例专题剖析会、上廉政教育课等形式,搞好警示教育。结合送达处分决定书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进行谈话教育。
    4.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从潍坊优秀历史文化、红色文化中汲取营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开展“家风正、政风清”为主题的家训家规家风故事征集宣传活动,发挥礼序家风、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倡树向善向上的新风尚。
    5.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创建活动。督促和指导驻在部门单位发挥资源独特优势,参与优秀廉政文化作品征集、创作、评比活动,推出有部门行业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营造崇廉尚洁的文化氛围。
    二、强化日常监督
    6.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职责、五项经常性工作,紧扣“六项纪律”、“八项规定”,督促驻在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紧紧盯住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科级以上干部,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单位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
    7.建立健全责任清单。督促驻在部门单位及时修订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清单,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
    8.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派驻机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督促驻在部门单位及时报送“三重一大”事项,以及驻在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或工作人员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被有关机关或部门调查处理、内设机构或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职务调整、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件等特殊事项。纪检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参与监督。
    9.扎实开展巡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派驻机构巡查工作办法,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巡查,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着力发现违反“六项纪律”、“八项规定”的行为。
    10.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沟通制度,每季度至少一次与驻在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沟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沟通。定期检查和分析通报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形成检查分析报告。建立约谈制度,对日常监督、巡查、检查考核、纪律审查等过程中发现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及时约谈驻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纠正。
    11.严格问责追究。健全完善驻在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台账,实行动态监督,明细问题来源、内容摘要、问题类别、设计部门及人员、收集时间、处理建议、销号情况等,每月梳理一次。对驻在部门单位重要事项、重大情况和特殊事项报告隐报瞒报或不及时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驻在部门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三、严格纪律审查
    12.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强化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我市“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理念、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和市委有关规定要求的贯彻执行及“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
    13.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于一般性问题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扎实做好初核。
    14.确保纪律审查安全。严格按照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清华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加强安全办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快查快结,依纪依规,确保执纪审查安全。
    四、加强自身建设
    15.强化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积极参与“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正式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对党忠诚。
    16.注重能力建设。着眼担当、善监督,以深入学习新修订党内法规为抓手,通过参加“清风大讲堂”、派驻机构工作专题培训班和上级业务培训,采取以案代训、岗位锻炼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全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17.加强内部监督。始终保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清醒,坚持严字当头,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心存敬畏和戒惧,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不断提高纪检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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