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上午,学院纪委举行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培训会,学院纪委委员、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和纪检员、学院兼职纪检监察员以及监察审计处(纪委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会上,纪委书记郭晓辉为全院纪检监察干部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学院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要求。
郭晓辉分六个部分详细解读了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一是在基础知识部分,结合《条例》制订和修订的历史脉络,重点讲解了《条例》的内容结构;二是在背景意义部分,讲解了《条例》的三大重要作用,修订的主要背景、目的意义和五个必要性等;三是概括了《条例》的八大亮点;四是围绕《条例》的总则,以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规定,讲解了新《条例》的修改要点;五是解读《条例》规定的纪律底线,介绍了十几种违纪情节严重可以开除党籍的情况;六是说明了新修订《条例》的必学条款,包括指导思想、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三个重点查处、党组织处分以及其他增写的规定等。解读过程中,郭晓辉结合近几年全国范围内尤其是潍坊市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对一些条文做了具体阐释,内容客观生动。
郭晓辉在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时,强调这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的重要法规,要求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严格执行。郭晓辉还结合监察委的职能定位和立法创新,讲解了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郭晓辉最后强调,全院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学院相关制度文件,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并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纪法规,学习上级纪委和学院的相关文件精神及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到有效监督、规范执纪,把学院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二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认真贯彻执行《潍坊职业学院纪委委员岗位职责》《中共潍坊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加强各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努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三是严格自律,遵守法纪条规。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在遵守党纪法规上做表率和模范,切实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全院60余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通过此次培训学习,提高了政治站位,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了更加深入更加全面的理解,对今后进一步加强三个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有了明确方向,切实在工作理念、方法、内容、能力等方面有了新转变、新提升,必将对学院纪检监察工作产生积极推动作用。(刘微微、王洪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