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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4-09-12 11:25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进一步从严正风肃纪,严查节日腐败和不正之风,营造廉荣贪耻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十个严禁”。

节假日期间,牢记放松的是身心,不放松的是纪律,要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2.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4.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健身、娱乐等;

5.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小区或企业食堂接受“一桌餐”宴请;

7.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等;

8.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9.严禁酒驾醉驾,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10.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二、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压力传导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切实落实廉洁自律及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领导班子要起到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作用,切实通过理论学习、警示教育、监督管理等举措落实廉政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切实保证压力一传到底。党员干部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真正做到“不想腐”,构筑清正廉洁思想防线,严格遵守“十个严禁”要求,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开展纪律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专题》(见附件)相关知识及案例,扎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从严从实,强化自我检视、自我监督职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责任,对节假日期间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做到“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形成强有力震慑,持续释放纠治“四风”永不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畅通反映问题渠道,监督举报邮箱:weifangwzjj@163.com

附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专题》

中共潍坊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市监委驻潍坊职业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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