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办公室职责
2024-11-26

1.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院党委、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部署、交办的工作任务。

2.协助学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组织实施学院纪委全委会、书记办公会决定的工作任务。召集学院纪委会议,研究检查、总结纪检监察工作。    

4.监督学院各级党组织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决议在学院的执行情况。

5.负责紧盯关键少数,对廉洁风险较高或群众反映较多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单位和岗位强化监督。

6.负责受理对学院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负责审查学院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问题,受理学院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7.对学院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有关规定对学院非省委、非市委管理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8.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学院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学院非省委、非市委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9.负责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

10.协助学院党委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推进学院廉洁文化建设,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

11.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作计划,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情况。

12.负责对学院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学院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进行业务指导。

13.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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