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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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审计处(纪委办公室)职责
2017-10-27 14:44  

1.负责贯彻落实学院和上级党委、纪委及监察、审计部门工作要求,拟定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起草纪检、监察、审计等工作总结、工作报告。  

2.负责组织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完善党员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建议。  

3.负责纪委日常工作,落实学院和上级党委、纪委党风廉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要求,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学院及各部门执行情况。  

4.负责受理、调查、处理对学院内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负责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负责受理、调查、处理党风廉洁、纪律检查等来信、来电、来访工作;负责检查和处理学院有关党组织以及党员违反党纪党规的案件。  

5.负责学院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落实上级监察机关和学院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学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院决议决定的情况,并参与学院有关工作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与问责。  

6.负责外部审计的协调组织工作,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7.负责本部门党建和党风廉洁教育工作。  

8.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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