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暮春清明,廉洁随行!又是一年清明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潍坊市纪委监委在此提醒全市广大党员干部:
一、严禁违规使用公车
二、严禁收送礼品礼金
三、严禁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宴请、餐饮浪费、接受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等
四、严禁公款旅游、接受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等
五、严禁违规发放奖金
六、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七、严禁酒后驾车
八、严禁违反疫情防控纪律
九、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十、严禁违反节假日值班纪律,脱岗离岗
清明时节,草长莺飞,万象更新。“气清景明”不仅是人们对自然人文之景的要求,更是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社风清正的期盼。
严守纪律,努力做到令行禁止,才能让清明节更加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