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学院党委今年5月9日发布的文件《关于强化正风肃纪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潍职院党〔2018〕23号)规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实行定期报告、调度制度”,请各党支部、各部门将11月份自查自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清单和专项治理开展、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文件要求于11月23日前报送纪委办公室;将年度自查自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清单和专项治理开展、整改落实情况于12月23日前报送纪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