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现就认真执行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严肃滨海校区打卡管理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潍坊职业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做好本部门教职工每月考勤统计的上报工作。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本部门考勤工作的管理、检查工作。在考勤过程中,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二、各部门要加强考勤管理,厘清本部门在滨海校区坐班及上课的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在部门内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备查。各部门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管理,凡不需要到滨海校区上班的,严禁非工作需要在滨海校区滞留、打卡。
三、严禁替他人打卡、由他人代替打卡等行为。凡发现由他人代替打卡者,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四、学院将专门组织纪律检查小组对各部门执行考勤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对于教职工违反劳动纪律隐瞒不报,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并进行相应处理。
希望学院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确保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组织人事处 监察审计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