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教育部教监【2014】5号文件的通知
2017-10-10
各部门: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关于黑龙江省依兰县高级中学教师冯群超索礼收礼谩骂学生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教监【2014】5号),通知全文见附件。现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各部门要根据教育厅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全体师生员工进行学习,不断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六条红线”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廉洁从教意识。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确保不发生类似事件。
  各部门请将组织学习情况于10月27日前发至纪委、监察审计处邮箱:weifangwzjj@163.com
潍坊职业学院纪委
一四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黑龙江省依兰县高级中学教师冯群超索礼收礼谩骂学生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的通知》(鲁教监发【2014】4号)
2.   教育部关于黑龙江省依兰县高级中学教师冯群超索礼收礼谩骂学生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教监【20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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