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十一届五次会议精神,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决定在全院开展以“刹四风、树正气”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4月10日至5月10日。
二、活动内容和方式:
1、针对“四风”典型案例实施警示教育。采取以集中学习为主的方式,学习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通报曝光的部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材料。案例材料由学院纪委统一下发。
2、观看警示教育片。集中观看《“四风”之害》等专题警示教育片,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危害,查摆和纠正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警示教育片可以从学院纪委登记借取。
3、参观警示教育场所。学院将集中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到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潍坊监狱、潍北监狱进行现场参观,实地接受警示教育,触及灵魂,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具体参加人员、时间待定。
4、思想大讨论。以“刹四风、树正气”为主题,聚焦作风建设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思想大讨论,谈认识、查问题,抓整改、促落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凝聚推动工作的正能量。
三、活动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警示教育是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将警示教育活动提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要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2、认真部署实施。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将警示教育月活动与本职工作相结合,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和“四风”问题整改落实。
3、搞好宣传总结。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使警示教育贴近实际,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于5月16日前将活动简要情况报学院纪委办公室。
学院纪委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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