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党总支)、各部门:
元旦、春节将至,为继续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的重要批示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杜绝公款赠送年货节礼,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佳节,经学院党委研究,现将《中共潍坊市纪委关于严格执纪监督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和《中共潍坊市纪委关于严格执纪监督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传达,并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
中共潍坊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