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潍城区科协原党组书记、主任武波违规公款吃喝、发放补贴问题。2015年5月至2019年2月,武波担任区科协党组书记、主任期间,多次利用区科协违规套取的账外资金,支付单位工作人员聚餐费、酒水费等,共计6.9万余元,给单位工作人员发放津贴补贴,共计7.5万余元。此外,武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4月,武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寿光市教体局安全科负责人马效军等人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9年11月至12月,马效军与该科副科长李军、蒋琦及工作人员黄健,在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时,多次违规收受被检查学校所送购物卡,价值分别共计2100元、2100元、1100元、1600元。此外,马效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马效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蒋琦、黄健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折价予以收缴、没收。
临朐县丹崮林场场长周希政违规操办其子婚庆事宜、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5月,周希政利用儿子结婚之机,违规收受该林场职工及管理服务对象26人礼金,共计6000元;2013年2月至2020年8月,周希政多次同意其妻子使用林场公车办私事。此外,周希政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周希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奎文区李家沙窝东经济专业合作社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10月11日至14日,李家沙窝东经济专业合作社组织合作社党支部、董事会成员等56人,以赴北京学习考察名义到颐和园、天坛公园、圆明园等景点旅游,实际未进行学习考察活动,费用共计4.7万余元由合作社支付。时任合作社党支部书记王强德,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王强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王强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市纪委监委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觉悟和行动自觉,时刻自省自律、防止行差踏错,认真答好元旦春节反“四风”的政治答卷,以更加清廉务实的作风,投身生态开放活力精致的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持久久为功、扭住不放,坚持问题导向、与时俱进,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精准监督、创新监督,靶向发力、持续用力;要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强化监督执纪,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提醒纠正,对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严惩不贷,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完善机制,不断把纠治“四风”工作引向深入;要严肃查处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等问题,严肃纠正各级机关和党员干部餐饮浪费、粮食浪费、办公室浪费等问题,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刹住“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