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审计处
 部门首页  部门简介  法规制度  党风廉政  纪法微课  警钟长鸣  学习园地  廉政要闻 
工作动态
学院领导到化学工程学院开展调研
学院纪委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学院纪委赴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
学院开展2024年新进教师党规党...
学院组织开展廉洁教育活动
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到基层党组织...
学院纪委书记王国成为文化创意...
学院开展“书记院长下午茶--...
党风廉政
关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严明纪律要...
关于利用典型案例开展年轻干部警示...
《警示教育案例汇编(2024年第3期)》
​关于在“一站式”学生社区开展 《...
《警示教育案例汇编(2024年第2期) ...
关于“五一”节日期间严明纪律要求...
《警示教育案例汇编(2024年第1期)...
关于利用典型案例开展系列警示教育...
夏红民在十二届山东省纪委三次全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丨山东:开展...
警钟长鸣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警钟长鸣>>正文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吴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9-05-23 10:34  

日前,中共山东省纪委、山东省监委对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吴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吴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以案谋私,损害司法机关形象,破坏社会公平正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山东省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决定免去吴声第九届滨州市委委员职务,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滨州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关闭窗口
滨海校址 :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海安路06588号 
                      邮政编码:262737   举报邮箱:weifangwz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