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审计处
 部门首页  部门简介  法规制度  党风廉政  纪法微课  警钟长鸣  学习园地  廉政要闻 
工作动态
学院纪委监督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喜报 | 学院教师荣获首届潍坊市...
学院纪委传达贯彻全市纪检监察...
学院召开党委会议听取领导班子...
学院领导为所在支部党员讲党课
学院领导走进课堂讲授思政课
学院召开2022年度第二轮重大事...
学院召开第二轮巡察工作暨意识...
党风廉政
警示教育案例汇编(中秋、国庆节特刊)
警示教育案例汇编(疫情防控典型案...
中秋将至,这些“礼尚往来”要不得
『通报』教育部曝光三所高校教师违...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
《多措并举齐发力 专项整治惠民生》
《扛牢日常监督政治责任 推动巡视整...
年轻干部别把聪明才智用错了地方
六项纪律149条负面清单,引以为戒!
警钟长鸣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警钟长鸣>>正文
山东省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09-29 16:16  

   近日,山东省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平度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洪旭乘坐警务标志车辆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迎送客人并陪同游览和用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    

  2.枣庄市台儿庄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应急办主任甄自刚违规公款聚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加就餐人员承担餐费。    

  3.诸城市城市供排水管理处副主任王守信等人违规接受企业宴请,王守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处工作人员马桂钦、赵公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加就餐人员承担餐费。    

  4.滨州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张树青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    

  5.栖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孙振华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    

  6.费县工商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李如国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    

  7.宁津县县委企业工委副书记傅玉刚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    

  通报强调,围绕重要节点开展暗访检查,对持续深入纠治“四风”、防止反弹反复,监督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自觉正风肃纪起到重要作用。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把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整治,决不允许发展蔓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扭住不放,寸步不让,坚持明察暗访,保持力度,加大密度,注重研究“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增加暗访频率,强化随机暗访,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不敢”氛围。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克服侥幸心理,自觉接受监督,弘扬优良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山东省纪委)    

关闭窗口
滨海校址 :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海安路06588号 
                      邮政编码:262737   举报邮箱:weifangwz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