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了问责。现将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安丘市畜牧局、新安街道办事处排查安全隐患工作不力问题。安丘市畜牧局分管负责人刘瑞霞、兽医饲料科科长张强,新安街道党政办副主任朱国升、新安街道城西社区工作人员刘乐胜分别受到约谈处理,并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高密市东北乡文化发展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存在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不力问题。高密市东北乡文化发展区分管负责人王昌武、安监所长杨明明,经济开发区贺家庄村级安全管理员赵栋分别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奎文区商务局、潍州路街道办事处、奎文消防大队存在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不力问题,奎文区商务局,潍州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国明,奎文消防大队副大队长冯建伟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昌乐县红河镇政府、县消防大队存在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不力问题,昌乐县红河镇政府、县消防大队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红河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宋治刚受到约谈处理,并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针对以上通报的典型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抓早抓小,提前预防,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忠诚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等领域“为官不为”问题,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负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