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09-29

山东省纪委近日再次对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淄博市张店区政府违规配备公车问题。淄博市纪委给予张店区委副书记、区长沙向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勇,时任区政协主席周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区人大第一副主任杨爱群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用车。  

  巨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谢云金违规接受企业购买公务用车及未经审批超标准购车问题。菏泽市纪委给予谢云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接受企业车辆公开拍卖,违规购买超标准车辆责令退还。  

  山东能源集团亿金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古城矿供应站站长王鲁平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问题。亿金公司党委给予王鲁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所收礼金。  

  潍坊市坊子区体育局公款旅游问题。坊子区纪委给予区体育局局长杨坤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参与人员承担全部旅游费用。  

  东营市环保局宣教中心主任李吉东等9人违规参加企业宴请问题。东营市纪委给予李吉东等3人党内警告处分。广饶县纪委给予广饶滨海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燕飞等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广饶滨海新区党工委委员、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刘玉廷等4人党内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燕飞广饶滨海新区纪工委书记职务。  

  聊城市东昌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孟鑫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问题。东昌府区纪委给予孟鑫党内警告处分。  

  日照港公安局西区派出所副主任科员邱卫东公车私用问题。日照港公安局党委给予邱卫东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管理责任的西区派出所所长王立刊予以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国庆节将至,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继续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加大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国庆期间,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快查严处“四风”问题,持续通报曝光,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消除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持续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山东省纪委)  

滨海校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央子街道汉江东一街02999号      邮编:262737
奎文校址: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8029号      邮箱:261041
电话:0536-3082706      邮编:weifangwz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