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设以下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财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应急管理、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编报汇总本系统预算和决算;管理监督本系统财务经费、国有资产;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后勤保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维护稳定工作。(8786001)
(二)组织人事科。拟订全市审计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计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务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来信来访等工作;承担机关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协助管理县市区审计局领导干部;负责全市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和岗位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审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职称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8786012)
(三)研究室。负责拟订全市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报告、文件和管理制度的草拟及修改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新闻宣传及同新闻机构的联络工作;负责对全局重点工作和涉及到全市审计重点工作的科研、策划,提供决策与实施决策服务;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年鉴史志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工作;负责总结对全市审计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经验。(8786096)
(四)法制科。负责起草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负责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草拟、修改和报批;审理复核有关审计业务;研究探索绩效审计工作,对科室开展的绩效审计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和管理潍坊市内部审计学会、内部审计协会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参与本部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工作。(8786111)
(五)财政审计科。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组织审计县市区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实施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审计机关财政审计业务。(8786031)
(六)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审计市直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审计与市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市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等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有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指导全市审计机关行政事业审计业务。(8786015)
(七)农业审计科。负责审计市级主管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审计机关农业审计业务。(8786025)
(八)资源环保审计科。负责审计市级主管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管理的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审计机关资源环保审计业务。(8786026)
(九)社会保障审计科。负责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县市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彩票公益金;负责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社会保障审计业务。(8786035)
(十)金融审计科。负责审计市属国有金融机构、市属专门从事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活动的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根据省审计厅授权对中央国有金融机构进行审计;负责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审计机关金融审计业务。(8786073)
(十一)经贸与外资运用审计科。负责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负责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政府驻境外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经贸、外资运用审计业务。(8786033)
(十二)计算机审计管理科。负责制定全市审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审计系统的计算机审计工作;负责审计数据采集、管理使用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局域网和全市审计机关广域网的运行和管理;组织开发与推广应用审计软件和管理软件;组织全市审计机关计算机审计业务培训;为机关提供计算机技术服务;管理维护机关内部网络和计算机设备;承担部分审计业务。(8786062)
(十三)市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1.综合科。拟订全市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办法,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8786100)
2.经济责任审计一科。负责对市直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全市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3.经济责任审计二科。负责对市直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及市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审计;负责全市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十四)审计结果执行科。负责送达审计结论性法律文书;负责督促被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建议及其他自行纠正事项;办理审计移送和提请政府督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督促了解以上事项的处理情况,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的审计执行工作。(8786123)
下设两个事业单位:
1、潍坊市审计局派出审计处(8786052)
2、潍坊市政府性投资审计中心(8786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