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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运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2018-06-21 11:02  

 

记者从山东省审计厅获悉,山东近日出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提出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在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监督等方面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据山东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纪检监察机关将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考核干部廉政情况的重要依据。根据审计发现问题的性质和情节,对有关干部进行谈话或者诫勉。对审计发现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犯罪问题,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运用经济责任审计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山东规定,组织人事部门要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审计结果连同整改情况要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特别是在酝酿调整干部前,组织人事部门将查阅相关审计情况,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此外,山东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还将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考核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奖惩、聘任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参考。并协助审计机关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要求,针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多发性、倾向性问题,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邵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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